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4253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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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3631690000 | |
名????????稱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1號(黑龍江省容維證券數據程序化有限公司) | ||
文????????號 | 主??題??詞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1號(黑龍江省容維證券數據程序化有限公司)
當事人:黑龍江省容維證券數據程序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容維公司),住所:哈爾濱經開區南崗集中區。
依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證委發〔1997〕9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容維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經查明,容維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23年11月29日、2024年3月14日,黑龍江證監局根據監管工作需要分別要求容維公司提供相關說明材料。容維公司四次向黑龍江證監局提供的《情況說明》中對黃某琴、劉某、楚某、葉某生是否為容維公司的員工,及黃某琴、劉某入職時間等事項存在虛假陳述。
2023年12月1日,容維公司向黑龍江證監局提供《情況說明》,載明:“......經過公司認真核查,公司員工花名冊中沒有黃某琴、劉某、楚某三人。三人不是我公司員工”。
2024年2月26日,容維公司向黑龍江證監局提供《情況說明》,載明:“......經過公司認真核查,在已經注銷的安徽分公司員工花名冊中查到黃某琴、劉某兩名員工。在員工花名冊中沒有查到楚某此人。楚某不是我公司員工。”
2024年3月21日,容維公司向黑龍江證監局提供《情況說明》,載明:“......2、經公司認真核查,王某、李某、張某、謝某亞、蘇某鯤、佟某雷、郭某、楊某、劉某、葉某生是我公司員工。…, 葉某生,是我公司上海分公司員工;崗位客服、工號 rwsXXX189,有證券投資顧問資格,證書編號是 A02XXXXXXXX010”。
2024年3月29日,容維公司向黑龍江證監局提供《情況說明》,載明:“......經過公司認真核查,員工黃某琴 2020年12月16日入職(入職材料因搬家沒有找到,是從員工的資格證書查找的入職時間),2021年4月份集體離職。員工劉某2020年3月23日入職,2021年4月份集體離職(安徽分公司 2021年4月份辦理注銷,員工集體離職)。”
經黑龍江證監局調查,黃某琴、劉某為容維公司安徽分公司員工,黃某琴不晚于2018年10月入職容維公司,劉某不晚于2018年3月入職容維公司。劉某、楚某為同一人,劉某曾經使用過楚某的名字。葉某生不是容維公司員工,證書編號A02XXXXXXXX010所對應的登記人員姓名為凌某云。
綜上,容維公司四次向黑龍江證監局報送含有虛假陳述的情況說明。
上述違法事實,有容維公司提供的情況說明、工資發放記錄、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我局認為,容維公司向監管部門報送的文件存在虛陳述,構成《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向證券監管部門報送的文件、資料存在虛假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容維公司處以3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罰沒款)直接匯交國庫。具體繳款方式見本處罰決定書所附說明。同時,須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黑龍江監管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申請可以通過郵政快遞寄送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黑龍江證監局
2025年3月31日